2014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8月2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8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查询,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公告栏,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 (http://www.gdyzy.edu.cn/Pages/rczp.aspx)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4年8月31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28854964/28854850(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020-82372446(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监督投诉电话:020-28854851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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