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市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雇员公告(2)
三、适岗能力测评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内容:招聘岗位相关知识。
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成绩第一名且成绩不低于60分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面试结果和体验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已确定拟招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七、聘用
没有投诉或有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用人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考查询网址如下:深圳市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jgsw.baoan.gov.cn/)
十、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27664433,27846413。
十一、本公告由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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