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佛山市委员会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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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佛山市政府有关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的规定,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团市委志愿服务岗文秘1人。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佛山本地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社工专业或具有社工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3、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善与人沟通协调;
4、文字功底扎实,对日常公文写作有较好基础;
5、有较强的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
6、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对志愿服务(义工)工作有一定的认识和参与经历,愿意为志愿服务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9月1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团佛山市委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机关大院1号楼1204室)。联系电话:83326595,传真:83326595。
2、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3、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前3名参加面试。完成笔试和面试,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科以上学历为二档工资,月薪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和加薪按市直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峰杨超联系电话:8338130583326595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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