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0531-82682927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食品.xls
附件2:报名表及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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