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衡水冀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40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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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
1、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计划
2014年拟招聘140人。详见《2014年度冀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法。
①报考人员持高校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2014年毕业生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地址:信都路人社局就业社保服务大厅;电话:861204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18日。
②调入人员需提供干部介绍信,已就业人员还需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服务期内在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卫生、文教、团委证明。
④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报考需提供期满合格证(或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卫生、文教、团委相关证明),可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专项计划”也可按专业报考非专项计划。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⑤根据职位需要,需提供的其他证件。
(二)报名要求。①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至符合开考条件;招聘计划调减后仍不符合开考条件的,考生需报考其它职位。②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专项计划”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至符合开考条件;调减的计划用于本单位A职位非基层服务项目计划;招聘计划调减后仍不符合开考条件的,考生需报考其它职位。③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④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五、统一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方面,一张试卷,100分制,120分钟答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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