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洛阳老城区招聘教师30名公告(3)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资格确认。
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一式3份(见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④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⑤曾经就业的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合同;已入编的特岗教师视为已就业,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交由当地教育局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应试者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试讲时间、地点、所用教材将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于试讲全部结束后适时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 /“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分配,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老城区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试讲资格确认、试讲、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八、本方案由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5277896
附件 1、2014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2、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3、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
4、2014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
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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