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唐山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范围:临床医学参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应试指南》;护理类参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应试指南》。满分100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简述题。
(二)面试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考核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比例进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现场应变沟通能力及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等综合素质情况。满分为100分。
七、考试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调阅人事档案,无刑事犯罪记录及其它违法行为,无涉及“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迷信活动,出具原单位证明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及派出所加盖公章的证明信。
十、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卫生局报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10月10日-11日:0315—5916910 、5916907、5916950
10月13日-17日:18633995519、13012198552
联系人:毕唯
唐山市卫生局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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