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华侨大学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2)
二、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招聘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至2014年10月26日24:00。
报名办法:应聘者登录学校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 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操作,不接受应聘者纸质报名或邮件报名。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可登录华侨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查询报名状态,若被退回,请马上查询退回原因。材料不齐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以免影响报名。
三、考核办法
1.学校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2.考试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考试成绩,结合部门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经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咨询电话
岗位问题咨询:0592-6161099;系统问题咨询:0595-22692338。
五、相关待遇
上述岗位按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人事关系及档案存放在福建省海峡人才公司,月工资标准4200元-4800元,学校同时为受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社会保险,具体按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此次招聘对象不含2015届毕业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5.此次招聘由我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4年10月10日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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