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福建厦门市、区属事业单位秋季招聘公告(3)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在统一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即为参加统一面试人员。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的,以“合格”与否判断是否进入面试,不折算分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可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一次)。所报考岗位是否需进行专业测试及测试内容、形式等详见所报考岗位信息中“专业测试内容及形式”。
专业测试须严格按以下规定组织实施:
1.专业测试须委托第三方命题;
2.专业测试采用面试形式的,面试考官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招聘单位与其主管部门合计最多只能选派1名考官;
3.采用面试形式的,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采用笔试形式的,笔试成绩最迟应于测试结束后次日告知考生;
4.专业测试成绩须书面上报市人事部门;
5.专业测试全过程须有纪检工作人员进行监察。
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由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厦门人事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招考动态”栏上通知。
(五)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如有进行专业测试的,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分别乘以50%、30%和2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分别乘以70%和3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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