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3人(4)
(五)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三、档案审查及人员录取阶段
1、政治审查。前往拟接收对象所在学校进行政审。
2、草签协议。组织与拟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
四档案审查及入警培训阶段
1、档案审查。对拟接收对象档案材料进行调档审查,参加全国统一集中复审。
2、入警培训。组织接收对象参加全国消防部队入警培训,培训结束后,办理转现役手续。
职级待遇
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接收当年的6月30日算起。职级待遇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二、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医疗保障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三、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不含1年岗前培训时间)。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武警陕西省消防总队政治部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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