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38人(4)
七、分配去向
毕业生被我单位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分配,从事消防灭火及防火等工作。大学毕业生入伍后需在基层中队灭火指挥岗位锻炼2年。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722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82215789
传真电话:(010)82215777
网址:http://www.bjxfj.gov.cn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