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新绛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00名公告(5)
六、招聘纪律
1、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试题保密、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卫生、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新绛县人社局 0359—7532693
监督电话:运城市人社局 0359—2660316、新绛县监察局 0359—753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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