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单位14人公告(2)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招聘岗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5年1月3日00:00至1月12日24:00。
审核照片。2015年1月3日09:00至1月12日17:00。
资格审查。2015年1月3日09:00至1月13日17:00。
网上缴费。2015年1月3日09:00至1月13日23:59。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职称、工作经验、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材料效验。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1月13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5年1月22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号5楼,电话:028-86150916)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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