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事业单位14人公告(3)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校验(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5年1月20日至2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5年1月16日通过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qyrsj.gov.cn,下同)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时间:2015年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 26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5年1月21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联系电话:028-84846499),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龙泉驿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1月31日以后在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8.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后续报考资格。
(二)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
1.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复审有关事项于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日在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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