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蒲江县人民武装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2)
4.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1月2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电话:028—86150916)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者于2015年1月22日至24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蒲江县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能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5年1月14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蒲江县人社局子网站)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1月23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计算: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两科折合后成绩和加分)按50%计入总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50%计入总成绩。符合加分规定的,按政策加分。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4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加分政策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成办发〔2014〕31号文件享受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15年 1月23日下午17∶00前交蒲江县人社局公事科(蒲江县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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