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蒲江县人民武装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4)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动的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五)聘用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参照军队内部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如违反军队管理规定,依有关法规处罚直至开除。
八、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蒲江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28)88550730
蒲江县纪委(监察局) (028)8852221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社局、蒲江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550355。
点击下载>>>
2015年蒲江县人民武装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蒲江县人民武装部
2014年12月2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