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巴南路政管理大队招聘治超协勤人员9人公告(2)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考核的成绩按报考单位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体检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征得巴南区路政管理大队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巴南区路政管理大队负责政审。
七、用工形式及工资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被招聘人员和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4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为1400元/月+月绩效考核,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辞退。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路政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重庆市巴南区超限检测站协勤人员岗位名额表.doc
64fdb792f7cff1f23c870b20b3747cf2.zip
重庆市巴南区路政管理大队
2015年1月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