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彭水自治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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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彭水自治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人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名额8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彭水自治县2015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及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凡符合条件人员需先将报考资料投递到网上邮箱进行报名,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18日18:00。
2. 报名邮箱:627203920@qq.com。
3.联系电话:023—78449546
4. 报名要求: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简章,并按报名表(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2)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将报名表、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通过电子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考者属往届生的须将报名表、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以及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通过电子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请报名人员勿重复投递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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