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市外办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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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深圳市外办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外办)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普通雇员2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附件一,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范围
深圳户籍人员,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并符合报考条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12室。
咨询电话:82107807、82101040。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 报名表(附件二)、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报名表的电子版可提前发至邮箱2015@szfao.gov.cn);
2.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包括学历验证证明)、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需要提供此证);
3. 《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三,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4.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由深圳市外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结束后,各职位按照成绩高低排序,成绩第一名且成绩不低于70分确定为体检人选。由深圳市外办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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