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招考普通雇员公告(2)
五、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在面试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六、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员按合同管理,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定雇员合同。
附件:
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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