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招聘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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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招聘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公告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代码:14063)成立于198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有广州白云石井校区和广州天河五山校区、凤凰校区,全日制在校生7900多人。为了适应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骨干教师,6名专业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要求:博士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45周岁以下,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适当放宽3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无限制。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专业带头人岗位每人给予1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照我院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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