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教师招聘35人公告(3)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清浦区人社局网站、清浦区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而取消聘用资格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清浦区教育局: 0517-83516352;
清浦区人社局: 0517-83516667。
本公告由清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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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015江苏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
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