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连云港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4)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卫生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原则上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市卫生局监察室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518-85820181
十、招聘政策咨询
市卫生局政治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0680710。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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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卫生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