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连云港开发区技工学校教师招聘10人公告(3)
四、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日常管理按照技工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监督投诉电话:0518-82345669。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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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连云港开发区技工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表》.doc
2.《2015连云港开发区技工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doc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