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科技大学招聘23人公告(3)
3)现场答辩,回答评委问题。
4)评委评分。组织相关评委对候选人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及实验操作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天或第二天在学校公示栏张贴和河北科技大学校园网站发布。
九、确定拟聘人选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为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教辅、药剂师、英语翻译岗位(笔试40%,面试60%);
教师岗位(笔试40%,试讲60%);
十、体检与考核、公示
拟聘人员到我校医院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合格的,由科技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人事处根据考生的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等材料进行经审核汇总后,并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科技大学校园网站、河北科技大学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协议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上述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科技大学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就业协议书,并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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