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平塘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15名高层次人才公告(4)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过考试、体检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被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聘培训。聘用后可享受我县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优惠政策,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在高层次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平塘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上公布的相关引进信息。网站公布的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引进简章解释权属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十三、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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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塘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职位表2.xls
2.平塘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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