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舟山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聘6人公告(第1号)(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至3月13日17:00;
报名地点: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
报名方式:采用个人报名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须下载并填妥《舟山市在岗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并由所在社区(村)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上报时须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历年年度考核证明、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和近三年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时间:2015年3月13日17:00前;
资格初审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大学生村官申请,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仔细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并加盖公章后报各县(区)委组织部或新城管委会、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复审
时间:2015年3月17日前;
资格复审由所在县(区)委组织部会同县(区)人力社保局(或新城管委会、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审核。根据择优招聘条件,经审核无异议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委组织部。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择优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择优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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