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瑞安市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2)
5、个人荣誉计分办法。满分为12分。获得荣誉以具体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时间认定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以来获镇(街道)年度综合荣誉称号,得0.5分;获瑞安市级部门荣誉称号,得1分;获瑞安市委、市政府或温州市级部门荣誉称号,得2分;获温州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荣誉称号,得3分;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荣誉称号,得5分。获部门大学生村官综合荣誉的,按同级党委、政府荣誉计分。同一年度同一事项按最高分计分,不同年度不同事项可累计计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及荣誉不纳入计分。累计最高分为12分。
6、民主测评计分办法。满分为10分。民主测评的内容为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采用集中测评的方式。测评人员由所在镇(街道)、村(居)等相关人员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测评得分=(A×1+B×0.8+C×0.6+D×0.4)÷(A+B+C+D)×10;其中A为“优秀”数,B为“合格”数,C为“基本合格”数,D为“不合格”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四楼会议室。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5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2015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荣誉证书、任职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彩色近照三张,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的,取得考试、考核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考核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通过瑞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radj.gov.cn/)和瑞安人才网(网址http://www.0577job.com)告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同分的,依次以考核成绩高者、选聘到村工作时间早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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