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瑞安市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3)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瑞安党建网、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待2015年7月底确定招聘岗位后,以工作合同期内所在服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岗位,然后办理聘用手续。如总成绩同分的,由考核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管理、待遇
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可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等分配后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五、咨询电话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65810551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812877
本公告由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瑞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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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 (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2015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xls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瑞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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