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瑞安市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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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瑞安市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文件精神,根据《温州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瑞安市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瑞安市范围内,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此处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是指2007年至今,我市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时依然在岗(含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在岗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只要符合条件,纳入招聘对象范围。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本次选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如报名人数或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7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聘用岗位分配以工作合同期内所在服务镇(街道)为准。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考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年限、年度考核、学历、担任职务、个人荣誉、民主测评等6项指标进行计分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工作年限21分,年度考核30分,学历12分,担任职务15分,个人荣誉12分,综合测评1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工作年限计分办法。满分为21分。以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及留村任职的年限为准,每满1年计3分,不足1年不计分,累计最高分为21分。
2、年度考核计分办法。满分为30分。以两个聘期内6年的考核结果为准。每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计5分,称职的计3分。
3、学历计分办法。满分为12分。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研究生计12分,本科计11分,专科计10分。取最高学历计分,多个学历的不累计计分。
4、担任职务计分办法。满分为15分。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曾经担任过村“两委”正职的计15分,副职的计10分,委员的计8分。取最高职务计分,担任过多个职务的不累计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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