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海盐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6人公告(赴高校)(3)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海盐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考察,考核参照浙人发〔2008〕58号和浙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自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时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商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73-8608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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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盐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海盐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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