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省进京建筑队伍管理处招聘2人公告(3)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3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省建设服务中心附楼5310房间。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进京建筑队伍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非全日制需提供学历认证)、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工作时间证明,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及有关事宜。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进京建筑队伍管理处确定,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查询,查询日期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不符合条件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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