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中医学院招聘公告(3)
2.资格复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3、复试内容: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辅导员岗位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具体考核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拟聘人选确定:考核组就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职业能力、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最终以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中医学院网(http://www.heb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和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cm.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cm.edu.cn)发布招聘过程中以下环节的具体事宜,请考生及时查看信息。
1.准考证发放、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2.笔试结果:笔试后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926061(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中医学院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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