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城口县考核招聘5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3)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信息发布
考核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能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此次考核招聘相应事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聘工作各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xls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3.报名登记表.doc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