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新沂市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8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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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新沂市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8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学历、专业、人数等
详见《新沂市2015年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对象:全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须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选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新沂市2015年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6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
报考者须提供: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市编委办公室出具的本人编制证明原件;③《新沂市2015年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
4.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6张。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2)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选调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它岗位的报考条件,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9:00—12:00。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5年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代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4)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并确保选调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地点、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人员确定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所选调单位事业编制,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