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新沂市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8名工作人员简章(2)
在报名审核、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将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inyi.hrss.gov.cn/
七、本简章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6—88922218
附件:
新沂市2015年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新沂市2015年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