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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宿迁市宿豫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2015-06-15 20:55  |  宿迁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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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宿迁市宿豫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为加强公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见《岗位简介表》);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事考试机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年龄、年限计算,身份证使用,学历、工作经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19日08∶30-6月25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6月19日08∶30-6月26日17∶30;

  缴费时间:2015年6月19日08∶30-6月27日17∶3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节假日正常受理。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宿豫区人社局和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15年6月28日08∶30—17∶3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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