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和贫困大学生招聘403人启事(3)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特殊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 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 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
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6月修订版本为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二)现场审查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本人毕业(学位)证(需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询认证,留学人员需提供学历认 证书);(4)考生报名信息表(缴费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系统上打印);(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 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7)贫困大学生需提供户口簿、贫困大学生证明(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 《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区县主管扶贫工作的相关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原件及复印件);(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 放弃。经资格审查不符 合报考 条件或经确 认自动放弃 出现的 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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