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安顺市西秀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72名)(4)
八、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末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8月 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15年8月3日在读的全日制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区招聘办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www.xixiu.gov.cn)”和“西秀区人社局网上报名系统”(xxq.gzxbm.cn)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西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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