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公安局协勤人员招60人公告
为推进犯罪实时控制机制升级版建设,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力量,增强应急服务能力,经研究,福泉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60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数及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协勤人员60名。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街面巡逻、交通管理、应急处突等工作以及公安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且适应岗位要求;
2、福泉市籍户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7CM以上,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4、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退伍军人、警院毕业生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进入政法队伍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17日(工作时间)。
现场报名地点:福泉市公安局政工室(葛镜西路市公安局新业务办公大楼二楼接待大厅)。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要求:
1、规范填写《福泉市公安局2015年招聘协勤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一式2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4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报名。
五、体能测评
由福泉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体能测评工作。
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0:00;
体能测评地点:福泉市体育中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立即向现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六、笔试、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不指定考试书目。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10:30-12:00;
笔试地点:福泉市公安局七楼会议室。
笔试考生参加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下午14:30-17:00;
面试地点:福泉市公安局七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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