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安顺市委党校安顺行政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共安顺市委党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1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科研量化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招聘人数、专业及条件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1、招聘专业:
(1)经济学类(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2)法学类(法学理论、民族学、中外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3)管理学类(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
2、招聘人数:拟招聘4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应熟练讲授本专业课程,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感染力;了解本学科的学术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熟悉相关理论的实践情况,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运用先进教学手段,实施新的教学方法;胜任党校专题课教学;
7、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5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截止2015年6月2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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