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直属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一)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二)尚在试用期内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基层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四)曾受党、政纪律处分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9日—8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三楼二会议室。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本人档案中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⑤近期同版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经省人社厅报名初审和面试前复审合格的通知参加笔试或面试。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诚信报考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时间2个小时左右。笔试成绩60分及格。在笔试及格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60分合格。面试不合格人员,不作为遴选人选。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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