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直属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5)
(四)考察和体检
本次遴选的部分职位实行差额考察,即省人社厅医保政策研究职位、省医保局医疗服务监管职位和省工资统发办工资审核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总成绩及格实际人数确定。其他职位按1:1比例等额考察。各职位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该职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前述相应比例确定,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转任
拟遴选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公务员局对遴选人选进行复核,复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公示、复核中发现问题不适宜转任的,取消遴选资格,按考察情况和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省人社厅人事处0431—886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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