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纪委监察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六号令),宛城区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1.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南阳市宛城区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并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法律3名、财会(审计)3名、文秘2名、计算机2名。所聘人员编制均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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