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纪委监察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1.新招聘的未就业毕业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在职人员办理借调手续,到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377-61172607 (报名大厅)
详情可登录宛城区政府网 http//www.wanch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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