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西峡县中小学和幼儿教师招聘20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录用教师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的质量。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教师200名。
1.中小学教师183名。其中:语文40名、英语35名、数学40名、物理8名、化学8名、生物7名、政治7名、历史7名、地理7名、体育6名、音乐6名、美术6名、计算机6名。
2.特殊教育学校2名。其中:幼儿康复专业1人,特殊教育专业1人。
3.幼儿教师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二)持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现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特殊教育专业者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幼儿教师第一学历必须是幼师专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被限制参加招聘的人员。
4.已上岗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西峡政府网、电视台、西峡教育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6日至8月9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档案材料,到招聘办公室报名,填写《报考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教体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15年8月11日上午到招聘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有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不合格者随时取消资格。为保证招聘质量,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3:1,若某学科出现空缺名额,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
(四)笔试(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高中至专科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基础知识;报考特殊教育教师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特殊教育领域基础知识;报考幼儿教师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幼师至专科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基础知识。
在西峡服务的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其以上者,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时间定于8月12日进行。
(五)讲课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5比例(小数点后不足1人按1人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讲课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讲课内容以现用初中教材为准,分专业建立题库,讲课前随机抽取题目;报考特殊教育教师讲课内容以特殊教育学校现行七年级课本为主,分专业建立题库,讲课前随机抽取题目;报考幼儿教师讲课面试包括弹唱、舞蹈,内容以幼儿大班教材为准建立题库,讲课前随机抽取题目。讲课时间定于 8月15日进行。所有参加讲课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抽签确定面试次序,每人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招聘办组织评委对讲课人员进行测评。
(六)初选: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初选按照笔试成绩占40%,讲课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分(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排列名次,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初选人员。招聘幼儿教师初选笔试成绩占30%,讲课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分(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字),排列名次,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最后一名入选人员出现并列,则增加初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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