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江陵县直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2)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笔试完成后到市人事考试院(太岳东路8号)办理退费手续。
3、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9:00期间,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6--8278477。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考试内容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于2015年9月下旬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相关手续请在笔试前办理完成。
鼓励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的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在荆州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称职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招聘考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
本年度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六、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考生可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情况。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江陵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以专业测试为主,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说课式面试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进入体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