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杭州拱墅区事业单位招聘7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3)
5、聘用期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杭民发〔2011〕220号)执行。如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杭州拱墅人才网(www.gsrc.com.cn)、拱墅党建网(zzb.gongshu.gov.cn)、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是本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其他网站以本次招聘名义发布的任何信息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2)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咨询电话: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8290211;上塘街道88872355;祥符街道88173164;米市巷街道88392331;湖墅街道58103026;小河街道88017933;拱宸桥街道87928312;大关街道88036771。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本公告由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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