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镇远县城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61人公告(2)
1. 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45岁(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同时符合⑴或⑵款的条件规定。
⑴特岗教师具有所报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⑵在职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初中所报学科教学经历。
初级中学、小学:
1.初级中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初中年龄45岁(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小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同时必须具备以下⑴、⑵款中的其中1条或符合⑶、⑷、⑸、⑹款的条件规定。
⑴在本县近二年教学成绩(2013年、2014年)中具备下列条件:
中小学教师所教学科依据全州教学质量监测成绩以及由县组织的期末统一检测成绩进行认定。
①初中:
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的人均分有一年达到县平均水平。
②小学:
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的人均分和及格率有一年达到乡镇平均水平。多学科的教学成绩至少两科达到上述标准。
⑵从2012年9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优秀等次;
②获得乡(镇)级人民政府表彰(提供原件)及以上表彰;
③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县级学科带头人或县级兼职教研员;
④优质课评比获县级二等奖、州级三等奖以上;
⑶没有监测成绩及县组织的期末统一检测成绩的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由学校推荐,直接参加选调面试。
⑷特岗教师符合学历、年龄要求,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直接参加选调面试。
⑸现任职的副校长、中层干部(主管部门行文,任职3年以上),村点校负责人(乡镇中心校出具证明),学历、年龄符合要求,直接参加选调面试。
⑹现任中学、乡镇中心小学、片区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校长,任职年限三年以上,学历、年龄符合要求,经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选调面试。
幼儿园:
1.在职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幼儿园教学经历。
2.音乐、美术特岗教师符合年龄要求,直接参加选调面试。
3.现任园长、副园长及中层干部年龄符合要求,经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选调面试。
五、限制条件
超、平编(含特岗教师)的初中、小学一校多人参加选调的,限制在学校总编缺2人的条件下选调,报考选调一个单位(以中学、小学为单位)按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调,两个及以上单位的按学校近一学年度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调。缺编(含特岗教师)的初中、小学一校多人参加选调考试者,限在学校准许1人选调的条件下,报考选调一个单位按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调,两个及以上单位的按学校近一学年度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调。
六、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说课、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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