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嘉兴洪合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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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洪合镇党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消防中队协管员6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洪合镇2015年公开招聘镇消防中队协管员需求表》。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嘉兴市户籍指嘉兴市五县(市)、两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8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40周岁(1975年8月6日至1997年8月6日期间出生),具体见《洪合镇2015年公开招聘镇消防中队协管员需求表》,身体健康。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要求”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6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内报考洪合镇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考察不合格的;曾在洪合镇机关部门工作,辞职或辞退时间末满三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镇消防中队协管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时间:2015年8月3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洪合镇国贸中路洪合消防中队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徐惠刚,联系电话:83347098。
报名时,填写《洪合镇公开招聘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报名表》,并附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本次招聘考试由洪合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职业应试能力和专业技术操作能力。采取面试加技能测试(专职消防员只面试,专职司机面试加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1:1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合镇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公布在洪合镇政府网www.honghe.gov.cn。
4、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共洪合镇委员会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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